小心!駭客正在誘騙你的機密資料
-真實案例改編
和風
現代化的保防觀念,就是加強機關自身的「免疫能力」,也只有機關內部同仁都有健全的保防意識,才能避免敵人趁虛而入。
志杰是某中央部會的業務承辦人,高考及格擔任公職6、7年以來,以其優異的外語能力,加上思路清晰、動作敏捷,深獲主管嘉許,司裏幾個專案列管的大案子,都是由他負責承辦,尤其是他最近提出的研究報告,言簡意賅、分析透徹,完全掌握問題的核心,呈給上級長官無不稱讚,儼然該部明日之星。如果硬要從雞蛋裏挑骨頭,志杰在公文處理方面或許還不夠細心,有時候數字少了1個零,有時候誤植同音錯別字,直屬長官陳科長仍需在他的公文品質上把關。
「520」政府交接後,該部會新任部長到職,隨即指示司長對於新政府施政方針的幾大案件必須專案列管,每週向政務次長報告進度,如執行上有滯礙難行之處,跨部會協調由政務次長負責聯繫。司長回到辦公室後,立即找來陳科長與志杰,轉達了上級的工作指示,希望同仁們全力以赴,圓滿完成這次任務。
時間過得很快,志杰接專案工作已1個多月,期間開了2次跨部會協調會議,還有1次會議是由院長主持,專案進行的十分順利,部長、次長對於部內同仁的表現非常滿意,認為該部今年列管案件可以順利達標。7月初,志杰一如往常早上7點40分就到辦公室,打開電腦看一下當天的行事曆,接著收電子郵件,竟然有一封政務次長早上5點50分寄來的「高重要性」電子郵件,志杰嚇了一跳,因為自從次長到任以來,除了開會時的接觸,這是第一次直接下指示。志杰仔細看了e-mail內容,「次長」指示讓他在當日下班前將列管專案的會議資料、與會人員名單、具體數據及預擬講稿,先以電子郵件傳給次長過目。志杰雖然不是承辦公文新手,但接到「次長」重要指示,時間又這麼急迫,仍感到有些壓力。8點整陳科長到了辦公室,志杰立刻向他報告「次長」的幾項指示,科長請志杰將「次長」寄的e-mail列印出來,以便大家一齊分工,並準備向司長報告。
為了準時完成工作,志杰中午只喝了1杯咖啡,配上2片吐司,不敢出去用餐。下午4點10分,志杰將「次長」要的資料先拿給陳科長過目,科長仔細校對了會議資料、與會人員名單及每一項數據,並發現了幾處錯誤,請志杰立即修正,志杰手腳也很快,不到幾分鐘,整份資料已經完成,兩人帶著資料一同到了司長辦公室。司長說,今天次長好像很忙,一直沒見到面,接著又與他們兩人討論資料內容及專案未來準備的方向。下午5點整,陳科長為求慎重起見,拿起桌上電話,直撥次長室吳秘書,請她向次長報告,相關「書面資料」都已備妥,並請示是否附上「電子檔」。吳秘書告訴陳科長,次長一整天都在花蓮、台東視察業務,還沒進辦公室,也未交待這件事,她稍後會問清楚,再回科長電話。陳科長掛上電話後覺得有點「怪怪的」,但說不出什麼地方怪。接著拿出早上志杰列印的「次長」e-mail內容,仔細檢查寄件時間、寄件人、收件人、交辦事項等,似乎沒有什麼異常。與此同時,次長室吳秘書來電,告訴陳科長,剛才打電話問過次長,今天早上沒有交辦任何事,「書面資料」密封後交給吳秘書,電子檔先不要寄,等他今晚回辦公室再處理。晚上6點多,整幢聯合辦公大樓燈火通明,次長剛進辦公室,立刻請吳秘書通知司長、陳科長、志杰等專案小組成員,10分鐘後到三樓小會議室開會。
次長一進會議室就跟大家說,志杰準備的資料他看過了,除了幾個數據還要再確認一下,其餘都十分詳盡。但問題是他今早並未交待準備這些資料,專案列管的案件有其機敏性,在政策正式形成之前,必須遵守工作紀律,嚴格保密,相關資料若是不慎外洩,遭有心人士利用,勢將引起國內不小的風暴。這時候看到陳科長緩緩舉起手來,次長請他表示意見,陳科長說,今天早上8點一進辦公室志杰就跟他說了準備這些資料的事,由於是「次長」要的,指示的內容與上次會議決議事項息息相關,時間又很急迫,他就立刻向司長報告並且與志杰一起著手準備,下午5點左右在與吳秘書聯絡過後,才覺得好像有一點「怪怪的」,因為次長520到任以來,從未跳過司長直接交辦任何事情,況且這個專案的機敏性大家都知道,並不適合以電子郵件傳送,等他把志杰列印的「次長」e-mail拿出來仔細檢查,才嚇然發現寄件人的e-mail address有問題,次長的電子郵件地址是英文字母小寫的「l」,但寄件人的電子郵件地址是阿拉伯數字「1」,其他幾乎都一樣,這才驚覺可能是被駭客入侵了。還好在志杰完成彙整工作前,他及時與次長室吳秘書聯繫,再次確認,才避免了機敏資料外洩。
會議持續了近半個小時,次長在總結時說,專案列管的案子當然有其特殊性與重要性,部內近期為了配合新政府的施政作為,各主政司、處同仁都非常辛苦,經常為了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加班到深夜,但是在工作忙碌之餘,千萬不能忘了資訊安全與保防意識。今天發生的「駭客」事件,正好可以當作案例提醒同仁,他會要求資訊室立刻向資安辦通報,並且協助釐清寄件人的背景及目的,更重要的是必須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。
志杰回到辦公室後久久不能自已,原來今天白忙了一整天,還差一點因自己一時大意造成機敏資料外洩,如果事情真的發生了,後果實在難以想像。陳科長發現志杰在會後一直呆坐在位子上,隨即起身到他桌旁。科長告訴志杰,剛才司長已經轉達了次長的指示,次長對於科裏承辦的專案業務非常肯定,尤其是志杰在簡報資料及英文翻譯所下的功夫,長官們都很清楚,希望他繼續加油,今天發生的事只是虛驚一場,我們只要提高警覺,更加謹慎細心就好,千萬不要因此而感到內咎。
翌日適逢部務會議,次長趁機向與會人員說明了昨天發生的駭客事件,並且要求各級主管務必向所屬同仁轉達,科技進步日新月異,駭客行為無孔不入,保防工作不限於以往的「保密防諜」,現代化的保防觀念,就是加強機關自身的「免疫能力」,也只有機關內部同仁都有健全的保防意識,才能避免敵人趁虛而入。「提升保防意識,加強資訊安全」是一切業務的基礎,千萬不能因一時疏於注意,讓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功虧一簣。(轉載自清流月刊106年3月號)
我的安全保防心體驗
The Shepherd
去(105)年底,調查局接獲線報,調查一起陸人來臺觀光逾期停留案件,赫然發現該名陸人實際身分竟是已遭通緝多年之國人。經進一步追查得知,該名國人在我國涉及詐欺案件後,旋即潛逃出境藏匿於大陸地區,嗣後疑以金錢買通大陸地區某縣市公安局局長取得陸人身分,再以觀光名義順利通關入出臺灣。雖尚無發現該員有從事其他刑事不法情事,然而倘若該員是經中共刻意吸收再派遣回台工作之人員,勢必對我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造成影響。
我方自76年11月開放國人赴陸探親以來,迄今已近30年,雖然彼此在經貿、社會及文教等交流已然熱絡,然中共對我之敵意仍絲毫未減。尤其是新政府於去年520就任後,因蔡總統不再延續以「九二共識」為基礎之兩岸論述,即遭中共當局一再打壓,不僅終止兩岸官方聯繫管道,更陸續以減少陸客來臺、阻擾我參與ICAO等國際組織及促使聖多美普林西比與我斷交等一連串手段威脅我方,甚而在今(106)年1月,蔡總統出訪中美洲友邦期間,派遣其航空母艦遼寧艦穿越臺灣海峽繞臺進行挑釁,在在顯現中共干涉我國政之意圖。
雖然現階段國內對於兩岸關係的論述與發展有著兩極化的分歧,然維繫民主、自由與人權的價值,絕對是全民的共識。而前述國人假陸人身分入出境事件,凸顯中共極有可能以隱匿或變更身分方式,派員循觀光、探親、奔喪等管道入境來臺偵蒐我國安情資。因此,為保障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,不僅是政治人物或國安團隊的責任,更需仰賴全民合力構建綿密的國家安全網,以保障你我家園的安全。(轉載自清流月刊106年3月號)
從希拉蕊「電郵門案」談公務電子郵件使用規範
楊宗鑫
摘要:
美國總統大選結果揭曉,聲勢備受看好的希拉蕊,因欠缺機密保護意識,在「電郵門案」衝擊下,與總統大位擦身而過。
電郵門案(email-gate)始末
電郵門案的緣由,可追溯到2012年發生的「班加西案」。利比亞強人格達費垮臺後,國家陷入內戰,美國駐利比亞大使館班加西據點遭暴民(一說是伊斯蘭恐怖組織)攻擊,時任國務卿的希拉蕊在接獲通報的第一時間,並未做出妥善處理,導致包括大使在內共4名駐外人員遇害(此事件在2016年被導演麥克貝改拍為電影「13小時:班加西的秘密士兵」)。事後國會眾議院以希拉蕊應變失當為由,要求調閱事發當下的電話通聯及電子郵件往來紀錄,並在調查時意外發現,自2009年希拉蕊擔任國務卿以來,即在住家內以個人電腦登入一個註冊為「hdr22@clintonemail.com」的電子信箱收發公務郵件,且信箱的啟用日,竟然就是歐巴馬總統任命她擔任國務卿的當天。
依據美國「聯邦檔案法」(Federal Records Act)規定,除非有緊急特殊狀況,如機關電腦故障、伺服器維修等,聯邦機關所屬公務員經手的信件可能涉及機密時,必須使用政府提供的電子郵件信箱,希拉蕊以私人信箱處理公務顯已違法,還可能涉及機密外洩,眾議院遂將此部分移請聯邦調查局處理。
聯邦調查局在2013年介入調查,包括希拉蕊及與其有郵件往來的國務員職員都被列為對象,前後檢閱了近十萬封電子郵件,其中至少百餘封屬於機密文件,有2封甚至是絕對機密,但因尚無外洩之情,僅追究行政責任。原本外界以為事件到此告終,豈料在2016年總統選舉前10天,聯邦調查局在偵辦另一起案件時,意外發現電郵門案的新事證,乃重啟調查,雖趕在選前3天向外界宣布並未查獲具體違法事實,卻已對希拉蕊的選情造成極大衝擊。
希拉蕊在整起案件調查中,始終以貪圖方便、一時疏忽為由,澄清自己絕非故意、也沒有犯意,然而國務院作為美國最高涉外機構,國務卿更是在總統之外最有實權者,實不應犯下這種錯誤。對此,希拉蕊也許還能藉口過去所服的公職都是民選或政治任命、對於公部門運作規定不熟悉為由,為自己的行為開脫,但其餘與之有信件往來的國務院職員,均長期服務於公部門,其中更不乏高階文官,反映出公務員對於機密保護的意識實在不足。
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,美國國會在2014年制定「總統暨聯邦檔案法修正案」(Presidential and Federal Records Act Amendment of 2016),隨即獲得歐巴馬總統簽署,其中規定,如果聯邦公務員使用私人電子信箱收發公務郵件,必須將郵件副本寄到公務信箱,或是在20天內,將原本的信件內容轉到公務信箱。在此修正案下,各州也紛紛針對自身的機密保護相關辦法進行修正。
我國公務電子郵件使用規範
在我國,關於公務電子信箱的使用規範,依據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」第27點:「各機關訂定電子郵件使用規定,機密性資料及文件,不得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。」授權各政府機關自行訂定,未制定者,則準用前述要點。
參照各機關訂定之使用規範,重點可大致歸納如下:
(一)公務電子信箱的使用者:各機關普遍將使用者區分為「機關」及「個人」,前者包括機關本身及下轄各單位,如縣市政府及其下轄各局處;後者則指機關職員,部分機關亦提供如外包廠商、外聘人員等非機關職員提出申請。
(二)公務電子郵件的開啟與停用:機關使用者的信箱,有主動開啟者,也有視業務需求提出申請後被動開啟者;個人使用者的信箱,多數機關在員工到職後會主動提供,但如臺中市政府等少數機關,則是在員工提出申請後才開放。逾一定期間未登入者,將暫停使用權限,離職後則註銷之,但也有如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等少數機關提供退休人員永久使用。
(三)公務電子信箱的容量:各機關所提供的容量不一,以個人使用者而言,宜蘭縣政府提供每信箱500MB、每封郵件24MB,每封信件收件人以150人為限;高雄市政府提供個人使用者每信箱200MB,每封郵件20MB,每封信件收件人以60人為限。至於機關使用者,容量足够使用。
(四)公務電子信箱使用限制:常見的使用限制,包括禁止借予他人使用、盜用他人帳號、從事違法行為、寄發廣告郵件、於公共網域公布個人公務信箱等。
由前述規範可知,在現行體制下,各級公務員有享用機關提供公務電子信箱的「權利」,卻沒有被要求處理公務時必須使用公務電子信箱的「義務」,加以受限於載體的侷限(僅能透過公務電腦連結,無法在辦公處所以外透過個人電腦、手機連結)、容量的不足(以GOOGLE提供的電子信箱為例,容量最高可達25GB,而1GB等於1024MG)、使用的不便(需定期更換密碼、遭停用後重啟程序繁瑣、介面不友善)等因素,造成使用公務信箱的意願普遍不高,寧可以網路業者提供的免費信箱處理公務,是機密保護策進的範疇。
在美國發生憾事隨即亡羊補牢之際,我國雖尚未聽聞因使用非公務電子郵件而洩密的事件,但也應見賢思齊,針對現行規範的疏漏加以改善,以期將危機消弭於無形。(轉載自清流月刊106年1月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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